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 2
第三章商誉减值迹象...... 3
第四章商誉减值测试...... 4
第五章信息披露...... 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存在“商
誉”事项的所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
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
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考
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 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
补偿事项,不得以业绩补偿承诺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第二章 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
第六条 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能够受益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基础上,自购买日起按照一贯、合理的方法将其
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并据此进
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组的认定
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应充分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
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2、收购的子公司包含不止一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事先明确其中与
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包括与商誉无关的不应纳入资产组的
单独资产及负债。
(二)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
确定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并将商誉账面价值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公允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可以按各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三)公司在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充分关注归属于 少
数股东的商誉,先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调整为全部商誉账面价
值,再合理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第七条 发现因各种原因造成企业合并成本、商誉分摊等计量错误的,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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