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43:03 股吧网页版
再升科技: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2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4

第四章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和分工......6

第五章总经理办公会议......7

第六章总经理工作报告......9

第七章附则......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权责,
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
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总经理候选人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外,还不得
存在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二)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三)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四)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总经理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总经理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九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条 总经理应当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三条 董事会在聘任公司总经理之前,应当考察该候选人所具备的资格、经营
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诚信记录等情况,确信所聘任的总经理正直诚实,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者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其职务,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任期一年。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五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具有法定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

第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