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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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567 号
致: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永艺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永艺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永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永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 14 点;召
开地点为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三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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