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章国政先生及董事尚巍巍女士组成,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包磊先生及董事尚巍巍女士组成,由邵毅平女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各项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成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三)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四)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鉴于以上原因,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建议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7 万元,202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审计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2024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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