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五届监事 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 2024-4-26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议》 告》;
6、《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 2024-8-9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六届监事 2024-8-28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会第一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2024-10-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会第二次会议》 29
2、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审慎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赋予的职权,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经营运作、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三) 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