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 东尼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东尼新能源 65%股权。为进一步战略聚焦主业,迅速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转让东尼新能源合计 31.698%股权,其中 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和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为 23,000.00 万元;10%股权转让给东尼新能源核心管理团队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以股权激励,交易对价为 3,335.67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尼新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 65%减少至 33.302%,东尼新能源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各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审议或备案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持有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或“标的公司”)65%股权。公司拟转让东尼新能源合计 31.698%股权,其中 21.698%股权按照东尼新
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6,000.00 万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东利”)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其中湖州东利支付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支付人民币
13,000.00 万元;10%股权按照东尼新能源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价值 33,356.67 万元,转让给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湖州兰知春序”或“员工持股平台”)用以股权激励,交易对价为 人民币 3,335.67 万元。具体如下:
1、东尼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6,000.00 万元,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 72,643.33 万元,增值率 217.78%。
2、湖州东利、湖州人才基金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湖州市创新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后东尼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65.00%
2 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8.4615 35.00%
合计数 1,538.4615 100.00%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3.5994 44.434%
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2.3367 33.302%
3 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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