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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