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国柳)
本人胡国柳,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国柳,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曾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目前兼任申昊科技(300853)、海兴电力(603556)的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所有会议均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形式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应出 现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席次 出席 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次
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胡国柳 5 0 5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参与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并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研读相关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议审议决策的各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公平性进行有效监督,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分别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化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参加股东
大会等方式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部、内审部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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