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应坚持统一部署、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及时阻断不实负面舆情的发酵,引导舆论回归理性,切实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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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公司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上报。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方网站、网络媒体、上交所 e 互动、
微信公众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信服务号、微信群聊等)、微博、抖音、网络论坛、博客、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各分子公司、公司各内部门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协助公司证券投资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各分子公司、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或不实报道。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主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主动收集来自各种渠道的信息,实时抓取相关内容,及时发现潜在的舆情风险,并快速响应,坚决杜绝消极应对,避免负面舆情和不实报道进一步扩散;
(二)系统运作。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保持对外宣传工作口径的一致性;
(三)真诚客观。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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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在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真实、客观地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市场疑虑,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猜测;
(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应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等情况具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方案,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相关应对准备。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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