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胡国柳先生和董事胡仁昌先生组成,其中刘玉龙先生和胡国柳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刘玉龙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审议内容包括关于年审会计师出具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关于注册会计师对内控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等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大事项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详细的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等进行了沟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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