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证券代码:603579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转债代码:113606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总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持股计划的制定
一、制定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时,与本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相关认购协议。
三、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应当就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持股计划实施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方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八、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二)持有人的范围
公司秉承“科技让生活更健康,专注、创新、简单、美”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帮助全球用户共享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将“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和“文化创新”四者紧密结合,立足于按摩器具主业,力求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引领现代生活方式的新潮流,以创新、健康的方式优化全球居民的生活质量。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是保障公司上述战略执行、业绩提升的决定力量,为此,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35 人。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四、持股计划的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数量和受让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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