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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7:35:14 股吧网页版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5-07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项光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意选举李莫愁女士、章剑生先生、朱善银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李莫愁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项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
级经营师,1985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轻工机械厂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环保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今任伟明集
团董事长,200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曾担任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咨询委员。项光明先生被聘为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理事长、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项光明先生曾荣获 2025 浙江省新时代建设者、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2009 年度中国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2014 年温州市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5 年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企业家”、2015、2016 年度温州市优秀企业家、2016 年获世界温商百名风云人物——影响温州经济 30 人、2017 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十大创业领袖人物、2018 年获温州市十佳人才、2019 年度杰出浙商。项光明先生曾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项,参与制订《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
价标准》等行业标准。

李莫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拥有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东华大学《财务分析》(上海市重点课程)、《审计理论与实务》授课教授,曾任法国蒙彼利埃大学 EMBA《管理会计》《国际金融报告与分析》、法国尼斯大学金融硕士《财务分析与估值》等课程的授课教授。李莫愁女士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价值投资者的财报分析》《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实施效果研究》等著作,获上海市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奖等奖项,及东华大学“第十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荣誉。
章剑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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