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 2,703,879,858.2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97,225,757.8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04,648,119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0,611,801 股后的股份数为 1,694,036,31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 亿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3,137,432.64 423,505,788.50 255,696,582.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03,879,858.20 2,048,485,180.91 1,664,206,886.0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3,597,225,757.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492,339,803.7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38,857,308.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492,339,803.74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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