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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16:18 股吧网页版
伟明环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伟明环保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天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67号文”批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伟明环保”)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8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82.9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17.05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已与公司签订《浙江伟明环保股份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
易所备案。 与承销协议》,上述协议已明确了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除日常沟通外,保荐代表人及项目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组对公司进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对其有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未发生须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公开发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项。
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无违法违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规情况;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情况。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持续督导期间,伟明环保无违法违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规情况;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情况。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核查了伟明环保执行《公司章程》、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 度》、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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