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7:16:18 股吧网页版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