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5:44:05 股吧网页版
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12.11

目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2025年12月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到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办理参会登记。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13:55前到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办理签到登记后参会。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5年12月11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同华
四、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持股5%以上)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宣布参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宣读股东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股东会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方面解答问题

(六)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大会休会

(八)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中审亚太具有证券业务审计的胜任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