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216,195.6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020,895,149.1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41,140,609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 137,232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对离职的 3 名股权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44,094 股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注销。以此计算,拟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
为 940,859,283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1,128,892.45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2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1,128,892.45 188,337,825.60 26,303,292.1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216,195.63 472,740,021.12 185,440,370.42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020,895,149.1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55,770,010.2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否
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65,465,529.0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55,770,010.23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97.3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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