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
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5-024 号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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