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工作、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等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监事
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履职过程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定期报告,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对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治理结构完善;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工程项目、销售、采购、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等业务进行检查和专项审计,有效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与监督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督与核查,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关注力度,认为: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项目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