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普莱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永长先生、王楚端先生、张宪胜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其本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永长先生、王楚端先生、张宪胜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