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宪胜)
2024 年度,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本人个人简历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张宪胜,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审计与法律事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部总监、安钢集团一级首席专家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兼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参加 4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
4 次;应参加董事会 7 次,实际参加 7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1 次,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 6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通过听取汇报、认真查阅会议议案及研究相关会议资料,坚持独立性原则,从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决策。2024 年度,参与审议并表决董事会议案 46 项,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应参加且实际参加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参加且实际参加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参加且实际参加会议2次;在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表决中,均投出赞成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3名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3名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与外审机构、中小股东交流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确认、募集资金等年度重点审计领域和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协助加强对审计风险的控制。另外,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地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传递公司价值。
5、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线上会议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根据自身专业经验,及时提醒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注意事项,为公司在法律环境、监管形势、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等事项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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