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
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6 日,该议案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
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