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永长)
2024 年度,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本人个人简历及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曹永长,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农业大学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 年至今任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水产动物疫病防控与健康养殖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微生态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禽病学分会副理事长、温氏集团研究院理事长、广州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兼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参加 4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
4 次;应参加董事会 7 次,实际参加 7 次,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本人通过听取汇报、认真查阅会议议案及研究相关会议资料,坚持独立性原则,从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决策。2024 年度,参与审议并表决董事会议案 46 项,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会议2次,在相关会议议案表决中均投出赞成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3名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3名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与中小股东交流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地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传递公司价值。
5、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电话或现场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相关人员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重大事项后续进展方
面,通过查阅公司公告、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跟进。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秦德超先生、胡伟先生、宋永军先生、裴莲凤女士、赵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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