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鹏超,作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于鹏超,男,汉族,198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有高级管理会计师职称,曾于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北京波尔莱特饲料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
理职务;于 2013 年 1 月至今历任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职务。2024 年 4 月至今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均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包含一次出资人组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
本人任职期间,全勤出席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8 次;根据本人专业特长,
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具体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 风控和审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核委员会 计委员会
于鹏超
2/2 8/8 1/1 1/1 -- 5/5
(离任)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各方对本人开展的各项工作均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等情况,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建立了第五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监、高微信沟通群,专门发布相关会议通知及资料,作为公司常态化沟通渠道,本人及各位董监高均在群内保持了良好和有效的沟通,积极回复相关
信息及做出专业判断,我也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方面的动态,立足外部多视角、全方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四)参加培训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发送监管规则、合规提醒、市场监管案例等,有助于我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改善内部治理结构。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时刻关心公司的一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2024 年,独立董事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通过微信、电话、邮件及报告等多种联系方式有效沟通,使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有更全面充分及时的了解。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认真为我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使我能够有效进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我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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