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14:16 股吧网页版
*ST通脉: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兆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兆华,女,汉族,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党员,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曾任北新房产总会计师。2025 年 3 月起担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被选举为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正式任职。本人暂不涉及审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等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有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人的专长,本人担任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不涉及出席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各方对本人开展的各项工作均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等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建立了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董监高微信沟通群,专门发布相关会议通知及资料,作为公司常态化沟通渠道,本人及各位董监高均在群内保持了良好和有效的沟通,积极回复相关信息及做出专业判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认真为我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使我能够有效进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同时公司各方对我开展的各项工作均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我也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方面的动态,立足外部多视角、全方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四)参加培训和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专业会计师,我将定期关注会计政策、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不涉及参加培训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增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暂不涉及审议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与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履行了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暂不涉及审议表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必要审批、报送程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不涉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五、综合评价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