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18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89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
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房晨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女士,最近三年有一次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房晨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女士,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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