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8:38:23 股吧网页版
ST起步: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确定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
略,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安排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战略发展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事产生之日,其辞职报告届时生效。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董事会对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对由公司提出的重大投资、资产经营项目编制初步可行性报告;

(二)对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的重大投资、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对公司重大投资、资产经营项目或公司有关部门、控股(参股)企业上报的重大投资、资产经营项目协议、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小组。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应于召开2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