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8:39:27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60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回售期内“美诺转债”停止转股

“美诺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美诺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 100.60 元人民币/张(含当
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美诺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美诺
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3618 美诺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5/5/16 2025/5/22 2025/5/2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2021 年 1 月 14 日,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52,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共发行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 号文同意,公司 5.20 亿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转债代码“113618”。

2025 年 5 月 8 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美诺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美诺转债”第五年(2025 年 1 月 14 日
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的票面利率为 1.8%,计息天数为 122 天(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