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8:39:24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美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

“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研发园 B1 号楼 12A 层 1 号会
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计 19 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 1,662,850 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计 166,285,000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次未偿还面值总金额的 34.894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62,85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思静、李宜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