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
“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研发园 B1 号楼 12A 层 1 号会
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计 19 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 1,662,850 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计 166,285,000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次未偿还面值总金额的 34.894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62,85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思静、李宜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美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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