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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21:49:32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4 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成
员的聘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独立董事叶子民先生、董事应高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担任。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贝洪俊女士、独立董事魏杰女士、董事姚芳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贝洪俊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结果

2024-01-16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通过
十四次会议 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9 十五次会议 5、《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
6、《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5-17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通过
十六次会议

2024-08-30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一次会议

2024-10-29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1)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3)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
充分有效的沟通。(4)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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