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2024 年度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是由山东
惠发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700735779916D,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惠增玉, 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 244,642,300.00 元。
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 139 号、诸城市舜德路 159 号。
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速冻类预制菜的丸类制品、肠类制品、油炸类制品、串类制品、菜肴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供应链业务的推广运营。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起至少十二个月,公司业务稳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基于上述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 10%以上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资产总额≥0.5%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合并总收入≥10%
重要的投资活动 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 ≥5%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金额大于 500 万元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5%,或来源于合营企业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
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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