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证券代码:60353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11.00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464.23 万股的 1.68%。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57 元/股。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202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九、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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