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3656 债券简称:嘉诚转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9月1日,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并已开始转股。2025年4月2日,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经可转债转股及资本公积金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数为510,918,235股。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对《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因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一切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目录 原第七章 监事会 /
目录 原第八章至第十二章 调整为第七章至第十一章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33,248,396元。 510,918,235元。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第十条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233,248,396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0,918,235股
条 ,每股1元。 ,每股1元。
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删除“监事”的表述。
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中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删除“监事会”的表述。
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九条中将“监事会”的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的规定,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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