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
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完成阶段,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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