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共计 4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被开除,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78,752 股限制
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32,263,327 股减少至
431,684,575 股,注册资本将由 432,263,327 元变更为 431,684,575 元。(最终以回
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地点: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 66 号
3、联系人:韩笑女士
4、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5、联系邮箱:hanxiao@shenmapower.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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