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目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2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7005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
了2024年度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7005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 晶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瑞卿
中国 北京 2025 年 4 月 14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86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