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司太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895,380 股,发行价格 9.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187,520.15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792,434.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司太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号 金额 资金额
1 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 105,000.00 67,779.24
原料药项目
2 年产 7,710 吨碘化合物及 CMO/CDMO 15,000.00 -
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5,000.00
合计 148,000.00 92,779.24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550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年 12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累计 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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