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89.54 万股,发行价格 9.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49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8.7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3,093.2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9.9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9.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9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2,779.2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B2
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3
项目投入 C1 59,642.41
本期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C2 30,000.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152.88
项目投入 D1=B1+C1 59,642.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D2=B2+C2 30,000.00
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52.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289.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37.43
差异 G=E-F -47.72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信息披露费用 24.53 万
元和印花税 23.19 万元尚未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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