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7:59:51 股吧网页版
锦泓集团: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或“会议”)。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37.844230 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240.683366 万份的 98.82%。会议由董事陶为民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37.84423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现根据《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沈达、苏泽华、郁毅青为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37.84423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同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沈达为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锦泓领航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择机购买标的股票,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当持有人发生负面异动情形时,其所持权益份额的处理方式;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事项;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9)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在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员工持股计划财产进行清算或其他处置;
(11)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或委托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237.84423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