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7月 27 日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淳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淳芯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1 月,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专户(账号:8115701013100244509)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民生银行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632202912 79,628,739.19
合计 79,628,739.1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本次结项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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