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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31:13 股吧网页版
南都物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南都物业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4.12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2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2,242.0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48.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18]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明细 金额(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11.89

加:利息、理财产品收益 21.23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000.00

减: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支出 1,266.18

减:永久补流转出 1,651.8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5.0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O2O 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 10,785.8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郡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悦郡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 6,786.48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 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同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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