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5-022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及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 2,969,710 股
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及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04,772,233股减少至601,802,523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604,772,233 元减少至 601,802,523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手续。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南楼 2301 室
2、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10 日起 45 天内(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联系人:张钧惠
4、联系电话:0571-81387094
5、电子邮箱:webmaster@chinesekings.com
6、邮编:310013
7、申报方式: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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