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8:00:15 股吧网页版
豪威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注销引起的股本变动,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董事会同意自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由于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机构、标准、发放及止付追索和调整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情形与程序、离职后的责任义务、持股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贾渊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下的授权代表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文宝博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委任高文宝博士替代贾渊先生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下的授权代表,该委任自公司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