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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7:31:23 股吧网页版
韦尔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一、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决策程序......3

第五章 议事规则......3

第六章 附则......4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5

第一章 总则......5

第二章 人员组成......5

第三章 职责权限......6

第四章 决策程序......7

第五章 议事规则......8

第六章 附则......9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0

第一章 总则......10

第二章 人员组成......10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1

第四章 决策程序......13

第五章 议事规则......14

第六章 附则......15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6

第一章 总则......16

第二章 人员组成......16

第三章 职责权限......17

第四章 决策程序......21

第五章 议事规则......23

第六章 附则......24
一、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治理层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彼
等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不时订明的独立性规定。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选举产
生,票数多者当选,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满足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战略与 ESG 工作小组作为执行机构,全面
落实战略与 ESG 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和理念、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建议;

(五)对公司 ESG 目标的执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并就实现目标所需采取的行动提出建议;

(六)审阅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 ESG 报告,并向董
事会报告;

(七)识别与评估公司 ESG 领域的相关风险并对影响履行公司 ESG 相关工
作的重大事项提出质询及应对策略;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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