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
目录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决策程序......2
第五章 议事规则......3
第六章 附则......4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5
第一章 总则......5
第二章 人员组成......5
第三章 职责权限......6
第四章 决策程序......6
第五章 议事规则......7
第六章 附则......8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9
第一章 总则......9
第二章 人员组成......9
第三章 职责权限......10
第四章 决策程序......10
第五章 议事规则...... 11
第六章 附则......12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3
第一章 总则......13
第二章 人员组成......13
第三章 职责权限......14
第四章 决策程序......15
第五章 议事规则......16
第六章 附则......17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治理层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发展委员会选举产生,票数多者当选,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提请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估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任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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