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邓淼清: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新: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众信旅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曲美家居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舍得酒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常时雨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磊、李晓晨、沈晓军、陈彬彬、童俊豪、戎静、金桢栋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TiantaiXianghe Industrial Co.,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 799 号
成立时间 1997 年 10 月 5 日
上市时间 2017 年 9 月 4 日
上市板块 主板
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
铁设备、配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
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
经营范围 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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