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5 元/股(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200 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在公司内部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类别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5、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89 人,共计 28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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