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90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896.284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61%
实际回购金额 6,326.5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66元/股~7.98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期间,公司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3 月 12 日、2025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008、2025-009、2025-01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62,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747,286 股的比例为 2.61%,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98 元/股,最低价为 6.6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26.5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00 万元。
上述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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