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此前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 2
年。双方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旧)。
2.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费用标准、租赁面
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重新签署了《厂
房租赁合同》(新)。
《厂房租赁合同》(新)的租赁期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此前
租期的有关事项仍按照《厂房租赁合同》(旧)执行。调整后,公司预计每年向高乐普电气收取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下同)350 万元。
3. 因高乐普电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租赁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
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与高乐普电气发生的其他
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31 日披露的有关公告及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交易双方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 (旧),八方新能源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
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 24 个月。
关于前次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厂房租赁合同》(旧)的主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0)。
(二)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原因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费用标准、租赁面积、
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
赁合同》(新)。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为高乐普电气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总经理,并通过其本人及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高乐普电气 100%股权,贺先兵先生拥有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权,为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人。高乐普电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的定义,具体为“(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高乐普电气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
①贺先兵先生与李俊丽女士系夫妻关系,贺先兵先生与贺童先生系父子关系;
②贺先兵先生为苏州加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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