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0:39:00 股吧网页版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胡燕,女,硕士研究生学历,1962 年 2 月出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
历任天津市二商局食品综合贸易中心财会科干部,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胡燕 7 7 0 0 否 1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我
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专项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董事会,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委员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就年报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出具初稿后,我与会计师再次进行了沟通,就会计估计合理性、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委员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补选独立董事、提名高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调整收购资产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方案的调整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双方整合进度,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网络通讯、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